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升元阁赋诗 其一 唐末宋初 · 魏丕
 押真韵 出处:全唐诗续补遗
朝宗海浪拱星辰(《宋史》卷二七零《魏丕传》。)
荔枝王太守席上作) 明末清初 · 屈大均
七言排律 押支韵
夏至山枝与水枝,千林黑叶影离离。
炎风解熟丹砂早,白雨催肥火齐迟。
到处衔飞皆翠羽,如山堆起总燕支。
丹心抛掷劳焦核,紫縠沾残苦素肌。
女手剥多从溅汁,妃唇啮罢厌如饴。
家家酒用品丸浸,一一津教玉液滋。
味得烧春逾䭲馜,陈经越岁胜酴醾
十千平乐那论价,三百康成更秀眉。
讵减新塘餐挂绿,何殊莞水饫凝脂。
榴葩却恨如驼乳,竹叶翻嫌似蜜脾。
楚客清馨贪冻饮,汉宫膏滑想长持。
流涎桑落嗤刘堕,咽唾蒲萄笑魏丕
自有消酲藤子在,兼之除热蔗浆宜。
花先入酿仙人识,壳即调香内府知。
尽可沉冥颓叔夜,宁须玄碧醉安期
媒苞苦休濡首,曲含辛不朵颐。
岭外喜生珍果地,林中欢驻玉山姿。
文圭未得酬酤户,太白终能作酒旗。
汤沐且开扶荔国,酥醪还守葛洪
使君不弃长招饮,酩酊朝朝倒接䍦(以荔枝花酿酒,仙方也。)
按:以上《翁山诗外》卷一一
季伟公赠我朱子纲目诗以答之 明末清初 · 屈大均
春秋之后有纲目,有如日月光相逐。
月光元自日光来,紫阳一日三膏沐。
地义天经总在兹,温公书法不曾知。
背秦岂合诬周赧,篡汉那堪奖魏丕
昭烈一隅元正统,武侯六出本王师。
乱臣贼子不诛灭,黄初却在建安时
笔削无过助凶逆,褒贬乃自行阿私。
牝鸡亦可当尊位,吕武纪年此何义。
英宗忽使考仁宗,父子可怜名实戾。
真是尼山一罪人,紫阳不出无天伦。
冠履一朝辨上下,血气自此知尊亲。
史中有经何精粹,素王宗子真无坠。
此书君乃肯相贻,诵读自今忘夜寐。
年来辞赋已无心,早岁春秋元有志。
书法只今在草野,一部成仁吾史记。
上师尼父下紫阳,空名不敢遗天王
天留一岛作华夏,茫茫海外长相望。
左街僧录惠大师文集序1000年 北宋 · 王禹偁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五四 创作地点:湖北省黄冈市
释子谓佛书为内典,谓儒书为外学
工诗则众,工文则鲜,并是四者,其惟大师
大师世姓高氏,法名赞宁,其先渤海人,隋末徙居吴兴郡德清县
祖琄、考审,皆隐德不仕,母周氏,以唐天祐十六年岁在己卯,某月某日,生大师于金鹉山别墅,时梁贞明五年也。
武肃王钱某专制江浙,后唐天成中出家。
清泰初,入天台山受具足戒,习四分律,通南山律。
长兴三年武肃薨,文穆王讳嗣位大师声望日隆,文学益茂。
时钱氏公族有若忠懿王讳、宣德节度偡、奉国节度使亿、越州刺史仪、金州观察使俨、故工部侍郎昱,与大师以文义切磋。
时浙中士大夫有若卫尉卿崔仁冀、工部侍郎慎知礼、内侍致仕杨恽,与大师以诗什唱和。
又得文格于光文大师汇征,受诗诀于前进士龚霖,由是大为流辈所服。
钱塘名僧有若契凝者,通名数一支,谓之「论虎」;
常从义者,文章俊捷谓之「文虎」;
大师多毗尼著述,谓之「律虎」,故时称四虎焉
署本国监坛,又为两浙僧统,历数十年,像法修明,缁徒整戢。
太平兴国三年忠懿王携版图归国,大师奉真身舍利塔入朝。
太宗素闻其名,召对滋福殿,延问弥日,别赐紫方袍,寻改师号曰通
故相卢朱崖,深加礼重。
参知政事李穆,儒学之外,善谈名理,事大师尤为恭谨。
八年,诏修《大宋高僧传》,听归杭州旧寺,成三十卷,进御之日,玺书褒美。
居无何,徵归京师,住天寿寺。
参知政事苏易简奉诏撰《三教圣贤事迹》,奏大师与太一宫道士韩德纯分领其事。
大师著《鹫岭圣贤录》,又集《圣贤事迹》凡一百卷。
制署左街讲经首座
至道元年知西京教门事
今上咸平元年,诏充右街僧录
先是,故相文贞公悬车之明年,年七十一,思继白少傅九老之会,得旧相吏部尚书宋琪,年七十九;
左谏议大夫杨徽之,年七十五;
郢州刺史、判金吾街仗事魏丕,年七十六;
太常少卿致仕李运,年八十;
水部郎中、直秘阁朱昂,年七十一;
庐州节度副使武允成,年七十九;
太子中允致仕张好问,年八十五;
大师时年七十八,凡九人焉。
文贞公将宴于家园,形于绘事,以声诗流咏播于无穷,会蜀寇作乱,朝廷出师,不果而罢。
今九老之中李、宋、杨、魏、张已先逝矣,大师年八十二,视听不衰。
于本国,历武肃、文、废王、忠懿凡四世,于朝历梁两帝,后唐庄宗应顺清泰晋高祖、少帝、汉高祖、隐帝,周太祖、世宗、梁王,我太祖英武圣文神德皇帝,我太宗神功圣德文武皇帝,通今上凡十五朝,而能受《洪范》向用之福,处浮图具瞻之地,岂所谓必得其寿,必得其位者乎?
大师以述作颇多,叙引未立,猥蒙见托,不克固辞。
总其篇题,具如别录。
凡《内典集》一百五十二卷、《外学集》四十九卷。
览其文,知其道矣。
其世家行事,备而书之,使后之传高僧、铭塔庙者,于兹取信云(《小畜集》卷二○。)
此所举仅三虎,或脱一虎,或「四」为「三」之误。
本朝政要策上 其四 兵器1049年 北宋 · 曾巩
 出处:全宋文卷一二五七 创作地点: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
百工之事,皆圣人为,而其于兵械尤重。
弓矢之取诸睽,始见于经。
至于《周官·考工》所陈五兵之法,可谓详矣。
汉兴,言兵者十三家,其要皆以便手足,利器械,立攻守之胜。
语曰:器不坚利,与徒抟同。
是兵械之不可不修也。
宋兴,太祖将平定四方,命魏丕主作,责以称职。
每造兵器,十日一进,谓之旬课,上亲阅之,作治之巧尽矣。
国工署有南北作坊,岁造甲铠、贝装、鎗、剑、刀、锯、器械、箭箶簏、皮笠、弩橦、床子弩,凡三万二千。
又有弓弩院,岁造弓、弩、箭、弦、镞等,凡千六百五十馀万。
诸州岁造弓、弩、箭、剑、甲、兜鍪、甲叶、箭镞等,凡六百二十馀万。
又别造诸兵幕、甲袋、钲、鼓、炮、炒锅、䥷、行槽、锹、钁、镰、斧等,谓之什器。
凡诸兵械,置五库以贮之。
戎具精劲,近古未有焉。
景德中,以岁造之器可支三二十年,而创作未已。
天子念劳费之宜省也,因遣内都知秦翰阅武库所聚,令给用有馀,诸作治以权宜罢焉。
监司帅臣当久任奏绍兴二十七年七月 南宋 · 陈俊卿
 出处:全宋文卷四六四六、《建炎以来系年要录》卷一七七、《文献通考》卷三九、《宋史》卷一六○《选举志》、《续资治通鉴》卷一三一
人之才性,各有所长,稷、契、皋陶、垂、益、伯夷在唐、虞之际,各守一官,至终身不易。
此数君子者,苟使之更来迭去,易地而居,未必能尽善,况其馀乎!
今也监司帅臣,鲜有终其任者,远者一年,近者数月,辄已迁徙;
州县百姓送往迎来之不暇,其为劳费,不可殚举。
以至内而朝廷百执事之官,亦无肯安其职业,为三数年计者,往往数日待迁,视所居之官,有如传舍。
虽有勤恪之人,宣力公家,于人情稍通,纲条稍举,已舍而他去。
后来者或未能尽识吏人之面,知职业之所主,则又迁矣。
因循岁月,积弊既久,是以胥吏得以囊橐为奸,贿赂公行而莫之谁何,如此而望职业之举,难矣哉!
夫爵禄名器,人所奔趋,必待积劳而后迁,以明持久而难得,则人各安分,不敢躁求。
若开骤进之门,使有侥倖之望,则人人怀苟且之心,无首公之节,其自为谋则得矣,朝廷何赖焉!
臣尝读国史,见太祖朝任魏丕作坊十年,刘温叟台丞十有二年,太宗朝,刘蒙正掌内藏二十馀年,陈恕三司亦十馀年。
此祖宗用人之法也。
望与执政大臣参酌,立为定论。
监司帅守,有政术优异者,或增秩赐金,必待终秩而后迁擢。
至于朝廷百执事之官,亦当少须岁月,俾久于其职,然后察其勤惰而升黜之。
庶几人安其分,尽瘁于国,无有过望,而万事举矣。
江行杂诗二十首 其九 丁丑 清末民国初 · 易顺鼎
 押虞韵 出处:琴志楼诗集卷二
魏丕负雄略,谈笑吞吴都
不惩乌林败,自恃黄初符。
武骑三千群,横行曾定胡
峨峨广陵城火军容铺。
临江倏气沮,万马难为驱。
吴人甚得计,高枕今何虞。
东风吹王气,忽忽孙郎徂。
北兵竞飞渡,天堑宵啼乌。
时来苇衣智,时去铁锁愚。
前日龙舟覆,今日龙骧趋。
有山雄西蜀,有水雄东吴
如何并吞者,转在平旷区。
使险果足恃,自古兴亡无。
大帝权 宋 · 徐钧
七言绝句 押词韵第一部
鼎峙东吴命世雄,甘心俯受魏丕封。
炎刘已尽犹馀蜀,唇齿胡为反内攻。
进两朝圣范劄子 其八 圣范八 南宋 · 刘光祖
 出处:全宋文卷六三一四
臣尝论人臣食君之禄,任君之事,因事而有劳,则人臣所当然之分也;
食君之禄,任君之事,因事而有罪,则所不当然之分也。
分之所当然,何赏之可幸?
分之所不当然,何罚之可贷?
臣观祖宗之用赏罚也,非可劝之功则不赏,非可议之罪则不贷。
臣尝考之,建隆二年导闵水与蔡水合,贯京师,南历陈颍,达寿春,以通淮右,命右领军卫上将军陈承昭督丁夫数万以治之。
浚五丈渠,自都城北历曹、济及郓,以通东方之漕,命给事中刘载督丁夫三万以治之。
又命陈承昭京城之西,夹汴河造斗门,自荥阳凿渠百馀里,引京、索二水架流于汴,东汇于五丈河,以便东北漕运。
此三役者,史不书其赏也。
后数月,又命承昭塞□滑决河,役成,赐钱三十万,不闻赏其官也。
乾德元年,又命承昭凿池于朱明门外,引蔡水注之,造楼船百艘以习水战。
二年,又命承昭凿渠,自长社引潩水至京合闵河,闵河之漕益通。
四年,河决滑州,诏殿前都指挥使韩重斌、马步都头王廷乂等督士卒丁夫数万人治之。
开宝元年,增修京城,又诏王廷乂护其役。
凡此数役者,史不书其赏也。
是岁,大内营缮俱毕,亦不书其赏也。
五年,河大决澶州,发诸州兵及丁夫凡五万人塞之,命□州团练使曹翰往督其事,未几,河所决皆塞,亦不书其赏也。
太祖时,征伐诸国,兵器精甚,后世莫及也。
当是时,独委一魏丕掌之。
自初即位,授作坊副使在职甚尽力,居八年,始迁正使至开宝末仍典作坊,而始以代州刺史也。
然则太祖时人臣尽瘁,事功如此,而赏不可妄得。
太祖寡恩也,人臣分之所当然,而一一赏之,则人心惟有幸赏耳,将皆以奔竞得之,而赏不足以劝矣。
至其用罚也,臣又尝考之。
建隆二年内酒坊火,工徒突入三司太祖怒,以酒坊使左承规、副使田处岩纵其下为盗,并弃市。
馆陶民诉括田不实,本县令程迪决杖流海岛,而给事中常准田使也,夺两官免之;
谪本县令李瑶以括田受赃,而右赞善大夫申文纬受诏按田不之察,瑶杖死,文纬除籍为民也。
三年,右卫率府率薛勋掌常盈仓,受民租概量重,诏免勋官流徙之。
当是时也,在官犯赃者虽去官已久,而事觉犹坐。
太祖深于用法也,人臣分之所不当然,而一一贷之,则人心惟有幸免耳,将皆贪暴残民,而罚不足以惩矣。
太宗时,其用赏罚也亦然。
淳化元年采访使言知白州蒋元振清苦励节,民便其政,秩满遮转运使乞留,凡七八年不得代。
太宗嘉叹久之,诏赐元振绢三十匹、米五十石而已。
又言知须城县姚益恭不施鞭朴,境内大治,民数千人三遮转运使乞留,惟恐其去,亦赐绢三十匹、二十石耳
当是时,以劳增秩者鲜矣。
殿直季谔坐监牧许州,盗官菽一百五十石,马死者千五百疋,则械送阙下,并内侍守忠及主吏三人悉斩于市。
太宗之惩赃吏也,未尝少贷。
少府监请配役人郭冕等九辈昔任京朝官,会赦当叙,太宗曰:「冕等赃吏,不可复齿仕籍」。
止令释遣之。
吏部选人以郊赦免选,悉集京师太宗曰:「并放选,则负罪者幸矣,无罪者何以旌劝」?
乃令经停殿之官,守常选也。
太祖太宗以赏功罚罪为政令之纪纲,是以赏行而人知劝,罚行而人知惧。
虽其后累圣相承,率本忠厚,然而赏必加有功,罚不失有罪,虽重轻不同,而其归一也。